中新社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夏宾)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3日对外通报部分外汇违规典型案件,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内的多家大银行因违规被“点名”。
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职责,违规为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
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建设银行青岛分行未经批准,将存量境内贷款所涉债权转让至境外银行机构并收入对价款。
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中国工商银行东兴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东兴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边境互市贸易对外付汇业务。
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此外还有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违规办理售汇案;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违规办理收汇案;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广发银行温州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农业发展银行常州市分行违规办理结汇案;华夏银行苏州分行违规办理结汇案;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办理收结汇案等,均被通报。
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和建设银行青岛分行违规办理收汇案被处罚没款均超千万元人民币,前者被处罚没款金额达1197.91万元人民币,在此次通报的所有违规案例中罚没款金额最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