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8月17日电 (艾庆龙 高莹)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主任张福寿17日介绍说,官方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发布《兰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当日,《兰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张福寿介绍了立法情况和主要内容。
发布会透露,兰州市地貌复杂多样,气候干旱少雨,强降水集中,气象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灾害损失严重,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及农业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直接威胁人口逾60万人,直接威胁财产逾400亿元。
“兰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形势日趋严峻,任务日益繁重和艰巨。”张福寿坦言,近年来,气象灾害统计表明,兰州受遭受的自然灾害中,超过百分之九十为气象或气象次生、衍生灾害,造成的平均经济损失约占每年GDP的百分之一到三。
为此,经过合法程序,官方发布《条例》,通过地方立法构建适应兰州实际情况的防灾减灾工作体系,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条例》坚持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突出强调了气象灾害预防的基础性工作。”张福寿说,针对兰州市气象灾害风险点多,受威胁人口多,受威胁财产大的情况,本次明确规定了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主体责任。
《条例》围绕“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规定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联动协调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规定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气象灾害防御协理人员,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安全社区建设和网格化管理体系。
此外,针对兰州多发的干旱、大风(沙尘)、暴雨(强降水)、雷电、冰雹、冰冻、高温等气象灾害类型,《条例》规定重点加强农村、山区、景区等风险隐患点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终端建设,解决预警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据悉,《条例》分设八章,共五十二条,包括监测、预报、防灾减灾等内容,经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通过,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批准。(完)